骗子合伙鉴宝诱人买古董
发布时间:2013-01-10 10:00:56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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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1月8日消息:据《新闻晚报》报道,日前,本报刊登《玉石粉裹上矿砂粉冒充“和田玉”》一文,讲述闸北警方侦破假古董制售“一条龙”团伙。近日,记者从闸北法院获悉,目前已有7名犯罪嫌疑人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8个月至拘役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据悉,7名被告人均来自安徽省,除了年过五旬的老吴和年近四十的老纪,其余的张某、栗某、任某、孙某和刘某都是80后、90后的年轻小伙,其中,25岁的栗某和23岁的任某是张某的外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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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24日上午10时许,本市大木桥路的古玩市场附近摆起了一个“神秘”摊位,它不是卖古董宝贝,而是专门“收购”古董、玉器。此时,“藏宝者”栗某携带着珍贵“古玉”出现在摊前,当着旁观者的面佯装为换现钱,不得已低价出卖祖传“古玉兔”、“古玉牛”等,引得一位旁观者信以为真,再在摊主一番“机不可失,失不再来”的言语诱惑下,这位旁观者终于从观望转变成买家,决定将这些“古玉”以6500元的价格统统收揽于己。{-/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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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这群骗子频频作案,共11次用同样方法以“低价交易”的演出,引诱不同买家上当受骗。受骗的买家购买下“价廉物美”的“古玉”,少则花几千元,多则出价1万元。之后,每场骗局的炮制者们将骗来的钱款各自分赃。2012年5月21日,这7名骗子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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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鉴定,“古玉”均属于做旧的现代工艺制品。且据张某交代,这些玉器从河南买来时,价格只有200多元至千元不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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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张某、栗某、任某、老吴、孙某、老纪、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骗取被害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在被告人张某、栗某、任某共同实施的犯罪中,张某、栗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任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依法从轻处罚。7名被告人在家属的帮助下,共同退出了全部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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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群骗子各自搭档,有选择性地聚集在本市多个区花鸟市场口、文化街口处等,一次次故伎重演却一次次顺利得手,这充分反映出老百姓有地摊拾宝的“捡漏”心理,才给骗子们留下了滋生犯罪的土壤。广大民众在购买古董、玉器时应提高鉴别能力,最好前往正规市场挑选,以防“物财两空”。同时,这群犯罪者也正是由于法制意识淡薄,挑战了法律的底线,终铸大错。张某曾表示,“在我的思维概念中,我这种行为构不成诈骗犯罪,最多被抓住之后罚几个钱而已。”{-/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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