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司开卖商品:借壳销售实为牟利
发布时间:2012-11-06 07:00:58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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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 alt="图片说明:只需支付起拍价和佣金,便可从店内买走物品" src="/Uploads/Article/2013011204/Source/e6cff36b-12aa-489c-bb48-60ff8903e021.jpg"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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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font-size: 12px"-}图片说明:只需支付起拍价和佣金,便可从店内买走物品{-/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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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 alt="图片说明:正式拍卖前,需要对参与拍卖的物品进行为期1-2天的预展" src="/Uploads/Article/2013011204/Source/576f3016-00b6-4d5c-a39a-fab33d42b242.jpg"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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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font-size: 12px"-}图片说明:正式拍卖前,需要对参与拍卖的物品进行为期1-2天的预展{-/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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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记者陈珠还11月6日报道:拍卖公司,是受客户委托,对相关物品等进行拍卖,以拍卖的形式出售物品的企业。然而,日前有热心市民却在申城街头发现,一些所谓的“拍卖公司”却悄悄转了性,只要消费者支付起拍价和佣金,便可跳过拍卖的流程,直接以购买的形式从柜台将物品带走,一些不明就里的消费者为此一头雾水。业内人士透露,如此借“壳”销售可以让企业免交部分税款,或是通过出售自己的商品达到获取更大的利润的目的,通常而言,这些商品的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对消费者具有较大的欺骗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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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起拍价+佣金可直接购买{-/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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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余先生在途经威海路时看到一家拍卖公司正开门营业,店内摆放着不少的珠宝和古玩,“大概是正式拍卖前的预展吧!”出于个人兴趣爱好,他停下脚步走进了店中,想碰碰运气看是否能淘到“好货”。店内物品琳琅满目,余先生一边看着物品及标注的起拍价,一面在心里暗暗估算物品的大致价值,最终锁定了一件玉器。当他询问店员具体的拍卖日期时,对方却“爽快”地告诉他,只要支付标签上的起拍价,再加上10%的佣金,便可从柜台上直接购买该物品。“拍卖公司怎么销售起商品来了?”余先生心里泛起了嘀咕,由于不敢断定玉器的真假和成色,他最终没有将其收入囊中。{-/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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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记者日前来到这家拍卖公司一探究竟。只见位于威海路上该店是某拍卖有限公司的分店,店面的招牌及店门口的滚动广告上赫然标明经营范围,包括翡翠白玉、世界名表、珠宝钻石和红木家具等四类。记者走进店中,只见店内的两排玻璃柜台里陈列着各式珠宝首饰、玉器和手表,在靠里的桌子上则摆放着一些书画,一角的柜子里安放着紫砂壶等工艺品,每件物品前都有一张标签,注明该物品的“起拍价”和“拍品号”,乍一看和一般的拍卖公司没有两样。{-/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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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购买吗?”记者表示拍卖过程很麻烦,希望通过更为“便捷”的方式购买物品,店员立刻给出了肯定的回答,称只要支付起拍价和佣金,便可跳过拍卖流程直接带走物品。当记者问题是否保证物品的品质时,该店员打起了“包票”,“部分物品在来的时候就有鉴定证书,肯定是真的,如果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假货,可以全额退款。”{-/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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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拍卖公司称此为“柜前拍卖”{-/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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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得买卖方式。正常的拍卖流程包括了拍卖委托、公告、拍卖、拍卖标的物交付等四个环节,成交后委托方与买受人须向拍卖公司支付相应佣金并向国家交纳税款。在拍卖活动正式举行前,参与拍卖的物品须进行预展,也只有在这一两天内,公众方能一睹其真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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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随即拨打了该拍卖公司一位张姓经理的电话,对方告诉记者,所谓的“直接购买”其实是“柜前拍卖”,即如果现场有多人同时看中一件物品,那么就卖给出价高的那一位。但当记者继续询问相关细节时,对方立刻警惕起来,称有问题可工作日来店咨询,或上公司网站了解情况,此外便不再作答。记者同时了解到,该拍卖公司其实颇有资历,为上海市2011-2012年度公务罚没物资制定拍卖企业之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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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走访了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上海青莲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等几家沪上知名拍卖公司,均未发现有“柜前拍卖”的行为,但一些业内人士也向记者透露,确实有部分拍卖公司如此操作,“上了拍卖目录的,肯定是必须走拍卖流程的,如果没上或许可以商量一下,但按规定是不可以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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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业内人士:借“壳”销售可逃营业税{-/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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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司是否有资质可以直接销售商品?为此,记者拨打了市工商局拍卖举报电话(54236252),一位工作人员解释说,这取决于公司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时获批的经营范围,如果没有“销售商品”这一经营范围,那么拍卖公司只能从事拍卖业务,消费者可注意观察拍卖公司内的营业执照。但拍卖公司若是以非拍卖形式销售商品,必须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经查,该拍卖公司在工商局登记的营业范围仅涉及商品和文物拍卖,并没有销售商品的资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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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司为何悄悄“转性”,开始直接销售商品?上海市拍卖协会副会长林一平向记者道出个中原委:拍卖是按照佣金来完税的,如果借拍卖的“外壳”就可以免交销售商品的营业税;此外,拍卖的物品只能是别人委托的东西,从中赚取佣金,但销售却可以卖自己的商品,如此一来利润便大大提升。林会长告诉记者,有些店家会选择大的商场里租借柜台,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销售的物品来源不明,品质也没有保证,对于流动人口尤其具有欺骗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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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司只能卖委托方的东西,不能卖自己的东西”,林会长明确表示,业内并没有“柜前拍卖”的说法,如是操作肯定是违规的。他建议,遇类似情况消费者可向工商管理部门反映,以此规范拍卖企业的行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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